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4-10-26
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,充分发挥林业局的各项工作职能,推动林业工作的全面开展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习在局党总支统一领导下进行,具体由人事股负责组织落实。
二、学习时间,每周不少于半日,一般安排在每周一下午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变,可作临时调整。
三、学习内容由局党总支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需要确定。
四、学习形式从林业工作实际出发,根据部门工作特点,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。
1、采取集中学习,统一辅导,分组讨论,个人自学的方法。
2、统一学习范围,明确学习重点,组织落实到人,保证学习质量。
五、由党总支成员组成党总支学习中心组,指导、督查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。
六、为保证学习时间、内容、人员、效果四落实,各股室长要加强管理,人事股对学习进行严格考勤,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。
七、定期进行考试评比,成绩归档,作为年终评先的基本依据。
八、本制度由人事股负责实施。